渠县教育学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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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
通 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片区(镇)教育组:
根据达州市教育学会和达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《关于开展达州市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达市教学会[2009]2号)的精神,为引导教师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,深入探讨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动向,总结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创新成果和经验,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教育科研能力,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市教育学会将开展全市优秀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我县组织参加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;教研机构、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及教师。
二、论文内容及要求
(一)论文内容
1.符合科学发展观主题,观点鲜明、论述严密、数据准确、案例典型、文字通顺、理论联系实际;
2.侧重反映作者开展教育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的成果或经验总结;
3.学科类论文应突出学科教学特点。
(二)论文要求
1.论文作者只限一人,每位作者限报一篇参评;
2.每篇论文字数一般应在1500—3000字以内,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,来稿不退,作者自留底稿;
3.所有参评论文在评审时都将进行网上检索,严禁抄袭、剽窃,一经发现,取消评选资格。
4.根据市教育学会文件规定,参评论文每篇交评审费40元,用于组织评审、制作证书等开支。
三、征文时间
参评论文于2009年5月31日前交县教研室理论教研员。(联系电话:15881877710、 15182839666)
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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